工伤怎么赔?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来源:安徽墨韬律师事务所  |  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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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月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一)医疗费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

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

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

本人工资×7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60%


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四)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等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九)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十)交通费


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


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此项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十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


<一>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7412×20=948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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